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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序号86整改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按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整改情况:
1.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印发《2021—2025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跟踪评估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指导企业通过广西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已督促全市1112家工业危险废物企业以及小微企业、社会源产废单位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运行电子转移联单8165份,45家工业危险废物企业全部通过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备案。
3.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高压态势。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每年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涉危险废物企业作为2021-2023年岁末年初、“守望八桂”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印发《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执法联动,形成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合力。
4.抓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定期举办固体废物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超200名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5.开展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能力评估。目前我市无电解铝企业,无大修渣产生。
(二)序号87整改措施: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1.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河池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河池市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全市机动车维修、电车维修、铅蓄电池经销等废铅蓄电池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道路运输重点路段、区域以及客货运输、维修企业进行检查,有效阻断废铅蓄电池非法运输渠道,遏制非法运输、处置废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2.广泛开展宣传。编制《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环境管理告知书》并进行网上公开,向企业和群众发放纸质告知书约1200余份。
3.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荐了11家有意向参加自治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的单位。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全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服务指导900余家小微企业在广西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
4.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转移联单制度。召开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现场会议,指导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规范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工作,并将周期性产生废铅蓄电池的单位纳入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按要求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该问题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8—3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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