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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二、责任单位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48完成情况:2022年已完成罗城、天峨、东兰、巴马、凤山、大化、南丹7个县在用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目前,已将罗城、凤山、东兰、巴马、大化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到河池市、都安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南丹、天峨两县继续填埋处理。
整改措施149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全市8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渗滤液均保持在调节池及应急池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
整改措施150完成情况:河池旺能焚烧厂日处理垃圾量为600吨,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于2021年建成使用。都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南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构筑物已完成,。
整改措施151完成情况:河池旺能焚烧厂、南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都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政府支付服务费。
整改措施158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金城江、宜州、罗城、环江、东兰、巴马、都安7个县(区)已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运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15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该问题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8—3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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