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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2023-11-05 18:55     来源: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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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D2HC202310260001

河池市金城江区河南派出所往白马街方向对面的河堤每天早上8点半到11点半,下午2点半到5点半,晚上6点到10点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金城江区

噪声

群众反映的时间段均为非休息时问段。经现场核查,该河堤段大树成荫,较为阴凉,系学习、休闲、健身于一体的公共活动场所,故长期聚集有群众到该处唱歌、跳舞和打牌(老年人居多),有时有的群众播放音乐声、唱歌声和讲话声过大,从而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且居民楼的一楼门面,均为南铺店、保健门面,系一个小市场规模,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针对该段噪声扰民问题,公安机关也多次出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噪声整治工作,现场向群众宣传过量噪声的影响和危害,要求来此娱乐休闲的市民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同时派发 《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整治告知书》。此段噪声扰民问题屡禁不止,主要是到此活动的市民文明活动意识不强,有时播放音乐声、唱歌声和说话太大声等行为。长期以来虽然我区组织多次多部门联合开展噪声宣传整治工作,但整洽措施主要还是以引导、督促和警告等为主,整治效果未能达到持续长久。


2

X2HC202310260001

一、主要请求:立即停建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并重新选址;二、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的大山塘林场内的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建设,严重危及河池镇大杨村拉新屯、枫木村骆马店屯及周边部分村屯的饮用水水源;三、项目的环评手续程序上不合法,没有征求当地村民的意见,剥夺当地村民知情权。

金城江区

生态

(一)关于“主要请求:立即停建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并重新选址”问题,该请求不合理。经核查,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因此群众的该请求不合理。(二)关于“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的大山塘林场内的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问题不属实。经核查,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于2022年5月16日获得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河环金审〔2022〕192号),2022年7月1日获得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关于对河池市生态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金水许可〔2022〕8号),2022年7月11日获得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准资〔2022〕445号),并按规定办理所有相关林业采伐许可证,其他立项、用地等各项手续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三)关于项目建设“严重危及河池镇大杨村拉新屯、枫木村骆马店屯及周边部分村屯的饮用水水源”问题部分属实。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一期自2023年6月21日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通过对裸露表土覆盖、局部区域地面硬化、建设边坡等方式尽量减少大雨时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营运后,焚烧炉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公墓园内绿化灌溉,不外排。项目开工以来,场地内两条自然冲沟基本未形成汇水,仅有2023年7月份出现两次大暴雨天气,距离较近的骆马店屯及拉新屯村民反映取水点水质变浑浊,施工方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了应急供水措施。骆马店屯和拉新屯群众所用水源为山泉水,源头水流经一段山水沟后再利用水管引至蓄水池,暴雨天气雨水冲刷形成浑浊地表径流,影响下游取水点属于自然现象。根据河池市生态公墓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骆马店屯及拉新屯取水点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防护距离之外,项目位于拉新屯取水点地表汇水范围仅占拉新屯取水点地表汇水总面积的1.2%,项目位于骆马店屯取水点地表汇水范围仅占骆马店屯取水点地表汇水总面积的2.4%,在实施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四)关于“项目的环评手续程序上不合法,没有征求当地村民的意见,剥夺当地村民知情权。”的问题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程度分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第122条,殡仪馆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在审批过程中,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均通过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受理、拟审批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项目的环评手续程序上合法合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未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公众参与。因此,河池公墓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公众参与,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部分属实

自2022年12月份以来,枫木村骆马店屯及大杨村拉新屯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手续及影响水源问题,金城江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并向村民作出解释说明,村民仍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污染水源表示担忧,为此相关部门制定多个饮水解决方案,但均未获得村民同意。因此我区要求水利部门、河池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方主动与群众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供水方案,解决群众的饮水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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