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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二、责任单位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序号110整改措施: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及分类施策,大部分能在短期内解决的信访问题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办结,确实无法如期完成整改的,由主办单位或辖区人民政府制定长期整改方案。对已整改完成的信访问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整改情况:2021年,我市接到中央督察组转办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池市相关县(区)及市相关单位已完成200个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剩余的17个交办信访问题已由主办单位或辖区人民政府制定长期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目标和责任人,确保群众信访件全面办结。截至2023年6月30日,剩余的17个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序号111整改措施:加强重复投诉信访问题的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回头看”,对于未完成、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件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制定“一案一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的要求,加快推进整改。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方式,积极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力争群众满意率得到明显改善,重访率大幅下降。对明显涉及个人利益诉求的积极引导走法律程序;对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理。
整改情况:经梳理,河池市217件群众信访问题中,有重复投诉22件、不满意件1件。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方案,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做到“一案一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民纾难解困;做好群众的回访工作,避免重复投诉。2022年4月、6月我市先后两次对交办信访问题进行督导,紧盯重点转办信访问题、重复投诉问题、回访不满意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并做好帮扶指导,跟进后期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重复投诉及不满意交办信访件已整改到位。
(三)序号112整改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对存在的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整改情况:河池市纪委监委制定《河池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分工方案》,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7次,约谈相关人员1次,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1次。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采、违规建设问题问责单位3个,处理35人,其中处分16人(1人因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诫勉6人,批评教育13人。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2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报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该问题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78—314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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